8月16日,北京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妙峰柳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山飙审宣当庭判处被告人胡某、车案柳某某拘役二个月,判两判拘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人被
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被告2022年5月26日23时许,妙峰被告人胡某、山飙审宣柳某某为追求刺激,车案驾驶改装后的判两判拘小型轿车,采用严重超速、人被逆行过弯、北京被告压线行驶、妙峰隧道内急转弯掉头等方式,山飙审宣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下安路下苇甸路口至安家庄村三岔口路段追逐竞驶。柳某某在与胡某驾车超速并行的过程中,还做出别挤胡某车辆、手掰胡某车辆后视镜的危险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柳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胡某、柳某某均明确表示不上诉。
来源:门头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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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峰山飙车”事件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中国新闻网)